IAQ
IAQ的历史
室内空气品质(Indoor Air Quality-IAQ)定义在近20年中经历了许多变化。最初,人们把室内空气品质几乎完全等价为一系列污染物浓度的指标。近年来,人们认识到这种纯客观的定义已不能完全涵盖室内空气品质的内容。于是对室内空气品质的定义进行了不断的发展。
在1989年国际室内空气品质讨论会上,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教授P.O.Fanger提出:品质反映了人们要求的程度,如果人们对空气满意,就是高品质;反之,就是低品质。这种定义是将室内空气品质完全变成了人们的主观感受。
IAQ的定义
最近几年,美国供热制冷空调工程师学会颁布的标准ASHRAE62-1989《满足可接受室内空气品质的通风》中所作的定义为:良好室内空气品质应该是“空气中没有已知的污染物达到公认的权威机构所确定的有害浓度指标,并且处于这种空气中的绝大多数人(≥80%)对此没有表示不满意”。这一定义体现了人们认识上的飞跃,它把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结合起来。不久,该组织在修订版ASHRAE62—1989R中,又提出了可接受的室内空气品质和感受到的可接受的室内空气品质等概念。
可接受的室内空气品质的定义如下:空调空间中绝大多数人没有对室内空气表示不满意,并且空气中没有已知的污染物达到了可能对人体产生严重健康威胁的浓度。感受到的可接受的室内空气品质定义如下:空调空间中绝大多数人没有因为气味或刺激性而表示不满。它是达到可接受的室内空气品质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由于有些气体,如氡、一氧化碳等没有气味,对人也没有刺激作用,不会被人感受到,但却对人危害很大,因而仅用感受到的室内空气品质是不够的,必须同时引入可接受的室内空气品质。
ASHRAE62-1989R中对室内空气品质的描述相对于其它定义,最明显的变化是它涵盖了客观指标和人的主观感受两个方面的内容,相对比较科学和全面。因此,尽管当前各国学者对室内空气品质的定义仍存在偏差,但基本上认同ASHRAE62—1989R中的两类定义。
IAQ差的原因
1.强调节能导致的建筑密闭性增强和新风量减少
2.新型合成材料在现代建筑中大量应用
3.散发有害气体的电器产品大量使用
4.传统集中空调系统的固有缺点以及系统设计和运行管理的不合理
5.厨房和卫生间气流组织不合理
6.室外空气污染
如何改善IAQ
1、源头治理
消除相应的室内污染源并且室内污染源的传染强度。或者在污染源附近局部排风,例如安装排风机等。
2、通新风稀释和合理的气流组织
通新风是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其本质是提供人所必须的氧气并用室外的污染浓度低的空气来稀释室内污染物浓度高的空气。合理的气流组织对改善局部空间的空气品质也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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